9:00-21:00(免長話費)
美國公民父母移民申請周期為一年。美國公民有資格為近親親屬——父或母申請移民(IR-5)及調整身份。一旦通過將獲得在美國的永久居留權(綠卡),即有權無限期地在美國工作、居住。
年滿21周歲或21周歲以上的美國公民具有申請父母來美生活和永久居留的合法資格。美國永久合法居民不具備此資格。父母的含義在美國移民法中包括:親生父母親、繼父母和養(yǎng)父母。但如果此美國公民是通過合法領養(yǎng)而獲得公民資格,其不再擁有申請親生父母來美永久居留的權利。
由于美國公民的父母屬于直系親屬,所以美國移民法規(guī)定美國公民父母的綠卡申請沒有移民簽證名額限制。如果美國公民的父母在美國境外,其公民子女可以先申請I-130,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美國公民紙、出生公證、父母的結婚證等。在I-130批準后等待美國簽證中心的通知然后準備經(jīng)濟擔保并在領事館申請移民簽證。等移民簽證通過后就可以前往美國永久居留了。如果美國公民的父母已經(jīng)在美國而且是以合法非移民身份入境的,則可以申請調整身份,這種情形就要用I-130/I-485二合一的申請程序向移民局提出申請,經(jīng)面試后批準。
如果美國公民的父母是在美境內(nèi)調整身份,I-130/I-485申請要在父母入境60天之后提出,否則會因移民傾向問題被拒絕I-485的申請。移民法不要求美國公民父母在申請I-485時身份還是有效的,只要求是合法入境的。所以即使申請I-485的父母在美逾期居留,當其I-485申請被移民局接受后,其身份就已經(jīng)合法化了,即合法居住以等待I-485的處理。在這期間可以申請工作許可等。